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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钟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12-14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
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共计 11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
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情况、提出异议。

    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无反馈记录。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等相关
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
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除了激励对象李小敏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州市金
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