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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钟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12-19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针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
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六个月(即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
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自查期间,经核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没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公
司股票的情形发生。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
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筹划和决策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
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
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
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