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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钟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刘惠好2023-03-21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惠好作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
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
投资者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2022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出席了所
有会议,其中现场出席0次,以通讯方式出席7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
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2022年度的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及其
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

    2、股东大会: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2
年度全部的股东大会, 其中现场出席0次,以通讯方式出席3次,无委托出席和缺
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运转正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
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2022年
内,本人也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详细
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召集召开的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1、本报告期内,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意见               意见类型
 号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4    第二届董事会
 1                                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2 年度综       同意
         月 20 日    第七次会议
                                  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2、本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号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见;
        2022 年 4    第二届董事会   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同意
         月 20 日      第七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6、《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2 年度综
                                    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2022 年 8    第二届董事会
 2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同意
         月 26 日      第九次会议
                                    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见。

                                    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2 年 10   第二届董事会
 3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     同意
         月 12 日      第十次会议
                                    意见;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1、《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
       2022 年 11   第二届董事会
 4                                 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30 日      第十二次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腾讯会议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在发表独立意见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形成
工作笔录,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合理性;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沟通,了解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
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出
了建设性的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并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
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
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
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的利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要求公司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 面的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23年,本人将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不断加强
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刘惠好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