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页 次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 1-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 3-5 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2]2597号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焊华通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哈焊华通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哈焊华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哈焊华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5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哈焊华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哈焊 华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2 年 4 月 22 日 第 2 页 共 5 页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8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45.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37 元,共计募集资金 698,618,758.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0,668,715.12 元【承 销及保荐费用合计 42,555,507.57 元(不含税),其中公司前期已付保荐费 1,886,792.45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657,950,042.88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 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5,083,698.7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40,979,551.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0867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高品质焊丝智能生 产 经开区管委会常经审备 41,284.00 41,284.00 线建设项目 [2020]380 号 第 3 页 共 5 页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特种高合金焊丝制 备 企业投资备案承诺书(项目代 10,000.00 10,000.00 项目 码 2020-2301JK-41-03-107855)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项 经开区管委会常经审备 5,000.00 5,000.00 目 [2020]381 号 合 计 56,284.00 56,284.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2 年 3 月 16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23,973,797.3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 占总投资的比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入金额 (%) 高 品质焊 丝智 能生产 412,840,000.00 23,825,280.27 5.77% 23,825,280.27 线建设项目 工 程技术 中心 建设项 50,000,000.00 148,517.06 0.30% 148,517.06 目 合 计 462,840,000.00 23,973,797.33 5.18% 23,973,797.33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7,639,206.34 元(不含税),其中公司以自 筹 资 金 支 付 的 发 行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4,719,680.28 元 ( 不 含 税 ) , 公 司 拟 置 换 金 额 为 4,719,680.2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1,886,792.45 1,886,792.45 会计师费用 2,500,000.00 2,500,000.00 律师费用 184,905.66 184,905.66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47,982.17 147,982.17 合 计 4,719,680.28 4,719,680.28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第 4 页 共 5 页 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 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 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