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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焊华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新)2022-04-26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客观、公正、审慎地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
和披露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以现场方式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未发生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主动
获取每次会议议题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对会议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
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 席董 事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钱新       7              4            3              0            0            5



       2、投票表决情况

       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充分了
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
 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
 料,以谨慎的态度行使投票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2021年度本人对相关事项,共发表4次
独立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相关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报告期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1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议案的
2021年3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同意
月10日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核定议案的独

                          立意见


2021年6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变更2020年度运输费等合同履约成本的会计列报方式并修
                                                                                     同意
月8日      第十五次会议   改2020年度财务报表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年8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对公司2021年1月至6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10日     第十六次会议


2021年12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拟收购哈尔滨威德焊接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土
                                                                                     同意
月13日     第十八次会议   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项目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
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与公
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后,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委员会
            日期           会议届次                              相关事项
 名称


提名委    2021年3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董监高任职情况审查的议案
员会      月10日    2021年第一次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的时间,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
  部控制、高管履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日常主要通过参加
  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等情况,并时刻关注公司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五、对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都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
 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了密切联系,对涉及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利润分配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任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对高管履职情况
 进行了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管理层工作提出建议,
 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意见。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2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
大投资者。
(本页无正文,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钱    新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