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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焊华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焊华通”、“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哈焊
华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45.34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 15.37 元,募集资金总额 698,618,758.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 57,639,206.3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0,979,551.66 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2]0867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高品质焊丝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41,284.00               41,284.00

 2      特种高合金焊丝制备项目               10,000.00               10,000.00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56,284.00                  56,284.00
      注: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进度,现阶
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
资回报。
  (二)拟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
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等)。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的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品种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也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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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1,60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用于现金管理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 46,6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
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期限内做出投资决策、签
署相关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
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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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
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有效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
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1,60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不超过 46,6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


                                    4
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
公司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哈焊华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强                     赵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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