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华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5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能,检查了公司经营、财务活动及依法运作
等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列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及
出席了股东大会,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2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
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
度监事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一、《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三、《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度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6.01《关于确认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相关的关联方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6.02《关于确认公司与其他关联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七、《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九、《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
十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 1.1 提名雷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第十四次会议
1.2 提名王岚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
第二次会议
二、《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一、《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
第三次会议
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01《关于增加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相关的关联方 2022 年
2022 年 11 月 11 日
第四次会议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2《关于增加公司与其他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2022 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
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并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的经
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监督。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
均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及
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
则,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规则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关联
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内幕交易,没有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四)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提交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章制度,继续勤勉认真的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监督重大事项决策,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
时,未来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特此报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