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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研精机: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301138         证券简称:华研精机         公告编号:2022-011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
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8,555,162.01 元,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 208,351,686.42 元。
    公司 2021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4,322,604.0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432,260.4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5,249,888.61 元,2021 年度母公司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0,140,232.23 元。
    结合公司 2021 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及 2022 年投资计划,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 48,000,000 元人民币。
    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
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
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
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
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
发展。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