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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研精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9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能有效保证公司
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
控制作用。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
交易过程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
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客观、公允,体现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
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
该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
定交易价格,按此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交易都是日常经
营性关联交易,关联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等都是遵循当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因
此,交易是公允的,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
依法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对《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则,认真地履行
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继续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六、对《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七、对《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
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原有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
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八、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
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和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九、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认为:

    1、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
在为子公司或者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陈红香                    肖继辉                  马利军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