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6-1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研精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华研精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2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份为 9,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份为 12,000
万股,其中为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91,547,332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76.29%。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547,3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
售股将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披
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
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
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
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日 15(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47,332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 8195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限售股份数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547,332 1.29% 1,547,332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条
91,547,332 76.29% - 1,547,332 90,000,000 75%
件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90,000,000 75% - - 90,000,000 75%
首发后限售股 1,547,332 1.29% - 1,547,332 0 0.00%
二、无限售条
28,452,668 23.71% 1,547,332 - 30,000,000 25.00%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20,000,000 100.00% - - 120,000,000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6 月 7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
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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