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研精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2022-08-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
                              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研精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华研精机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20 号)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6.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8,5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94.60 万元
(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715.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11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依生产经营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               9,803.96                   9,803.96
  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                  10,987.14                  10,987.1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19.56                   6,719.56
  补充流动资金                               3,096.13                   3,096.13
                 合计                       30,606.79                  30,606.79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1 日公
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
方式的议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适当调
整,将募投项目“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广州市黄埔
区开创大道 718 号”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创立路 6 号”,实施方
式由“旧厂房改建”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如下:

                                   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累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计投资金额
                                                                      资进度
                                   (万元)        (万元)

  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        9,803.96            376.09           3.84%

  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           10,987.14          2,610.24         23.7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19.56            478.98           7.13%

三、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原实施方式为“装
修改造厂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方式为“新建厂房”。公司现拟将
前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拟将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3 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详细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实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延期后完成时间
            实施方式     施方式
瓶坯智能成
           装修改造厂 利用现有厂房
型系统扩产                            2022年12月31日    2024年3月31日
                 房      和新建厂房
  建设项目
高速多腔模
具扩产建设     本次未变更实施方式     2022年12月31日    2024年3月31日
    项目
研发中心建             利用现有厂房
             新建厂房                 2022年12月31日    2024年3月31日
  设项目                 和新建厂房

    (二)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

    公司所在位置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域,土地资源较为紧张。为提高
现有土地的利用率、优化生产布局,公司拟调整新建厂房和原装修改造厂房的设
计规划,以增大厂区总的可使用面积,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线布局。
    另外,公司拟购置的设备中有较多进口设备,目前国外疫情普遍较为严重,
导致设备的交付与调试时间放缓,交付时间的不确定性也在增大。
    基于前述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审慎评估分析,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3 月,变更“瓶胚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瓶
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延期,同意“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方式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高速多腔模具扩产
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等事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高
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瓶坯智能成型系
统扩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等事项未改变募集资
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原有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延期和实施方式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华研精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
施方式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并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而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研精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为丰             卓小伟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