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26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事前对拟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做了审查,我们认为:公
司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建立在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是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
发生有其必要性,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调整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陈红香 肖继辉 马利军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