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2022-09-09
证券代码:301138 证券简称:华研精机 公告编号:2022-039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研精机”)同意
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与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澳德”)、广州兴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兴增投资”)、广州南粤基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基金”)
共同发起设立广州兴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兴科创投”或者“合伙企业”)。该
合伙企业整体规模为人民币 4,591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
民币 500 万元。认缴比例为 10.8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
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南粤澳德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5601 房
法定代表人:曾金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证件名称: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91440101340234858H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05-21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
文为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南粤澳德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及出资信息 认缴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广州南粤基金集团有限公司 49.00% 980
2 广州市晶佳投资有限公司 30.00% 600
3 佛山市中堃投资有限公司 15.00% 300
4 广州瑞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00% 120
合计 100% 2,000
南粤澳德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且未以直接或间接形
式持有公司股份;南粤基金持有南粤澳德 49%的股权,为南粤澳德的控股股东;
南粤澳德为兴增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南粤澳德与兴增投资同受南粤基金控制。
经查询,南粤澳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南粤澳德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18458。
(二)兴增投资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广州兴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荔新十二路 96 号 22 幢 11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证件名称: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91440118MABTFF5755
注册资本:3,10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07-12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兴增投资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或 合伙人类型 认缴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姓名
1 黄俊岚 有限合伙人 20.9610% 650
2 李柱森 有限合伙人 20.9610% 650
3 刘素英 有限合伙人 12.8991% 400
4 陈宁 有限合伙人 9.6743% 300
5 梁正伟 有限合伙人 6.4495% 200
6 萧柳芬 有限合伙人 6.4495% 200
7 钟沃锋 有限合伙人 6.4495% 200
8 严松辉 有限合伙人 3.2248% 100
9 杜祖青 有限合伙人 3.2248% 100
10 谭飞 有限合伙人 3.2248% 100
11 张国梁 有限合伙人 3.2248% 100
12 张洁 有限合伙人 3.2248% 100
13 南粤澳德 普通合伙人 0.0322% 1
合计 100% 3,101
兴增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且未以直接或
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南粤澳德为兴增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南粤澳德与
兴增投资同受南粤基金控制。
经查询,兴增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兴增投资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编码为 STY340。
(三)南粤基金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广州南粤基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址):广州市增城荔城街荔乡路 91 号 1001 房
法定代表人:林涛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证件名称: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91440101321052725D
注册资本:46,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11-10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服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
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南粤基金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及出资信息 认缴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广州市增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71.7391% 33,000
2 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2609% 13,000
合计 100% 46,000
南粤基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且未以直接或
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南粤基金持有南粤澳德 49%的股权,为南粤澳德的控
股股东;南粤澳德为兴增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南粤澳德与兴增投资同受南
粤基金控制。
经查询,南粤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南粤基金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08636。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广州兴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
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91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荔新十二路 96 号 22 幢 112 号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南粤澳德 普通合伙人 0.02% 1
2 兴增投资 有限合伙人 67.31% 3,090
3 南粤基金 有限合伙人 21.78% 1,000
4 华研精机 有限合伙人 10.89% 500
合计 100% 4,591
上市公司对基金的核算方式:独立核算,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一票否决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对于基金拟投资的标的不具有一票
否决权。
基金备案:标的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尚未完成
基金产品备案。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并购投资基金份额认购。公司拟委派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任投资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四、对外投资的合同主要条款
(一)出资方式及进度: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各投资人的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普通合伙人南粤澳德认缴出资 1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0.02%,于营业执照
申领后 6 个月内实缴。
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后,有限合伙人应根据协议的规定以及执行事务合
伙人发出的出资缴付通知书实际缴付相应认缴金额。
(二)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七年,自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算。
(三)管理和决策机制:
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并同意,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的运作方式为管理人组
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履行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事务。
(四)投资方向:
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并同意,本有限合伙企业的资金将投向由投资决策委员
会决策通过的被投资项目,投资范围:
(1)半导体及新型显示;
(2)新能源及新材料;
(3)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
(4)Pre-IPO 项目。
(五)管理费:
1.管理费系指本有限合伙企业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管理人支付的本有限合伙
管理服务费。
2.本有限合伙企业应支付的管理费合计金额为“管理费计算基数”*2%。
3.管理费按年为一个收费期间。
(1)每个收费期间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投资期每个收费期间应
支付的管理费合计金额为:“管理费计算基数”*2%。
(2)但首个收费期间为自本有限合伙企业合法设立之日起至当年 12 月 31
日,最后一个收费期间为当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有限合伙企业进入终止清算之日的
期间。
(3)对于非完整收费期间,投资期管理费的金额为:“管理费计算基数”
*2%*该期间实际天数/365。
(六)收益分配原则
1.对外投资的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转让对被投资项目投资的
转让所得、被投资项目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但需扣除本有
限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如有)。
2.本有限合伙企业在投资期内取得的对外投资现金收入,经投资决策委员会
决定用于分配的,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人分配。
3.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按项目核算,原则上实施“即退即分”的分配
方案,单一投资项目实现退出盈利后,即对该项目的投资收入进行分配,但经投
资决策委员会同意收益用于再投资的除外。
4.如管理人按照本协议约定决定对本有限合伙企业取得对外投资现金收入
进行分配的,应在扣除发生的费用和支出以及应缴纳的税费后,将可分配现金收
入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第一顺位: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
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额;
(2)第二顺位:若有剩余,再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取
得其实缴出资额按年化 8%(单利)计算的门槛收益;
(3)第三顺位:若有剩余,将剩余资金的 20%作为业绩报酬给予管理人,80%
则按实缴出资比例在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七)退出机制
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除非法律或本协议另有规定或管理人另行批准
外,有限合伙人不得要求退伙、缩减认缴出资额及/或实缴出资额。有限合伙人
可以按照本协议转让其在本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方式退出本有限
合伙企业。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拟在主营业务稳健发展、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依托专业投资机构
的能力和资源,重点投资于符合国家发展战略且具有较高资本增值潜力的产
业,不断增强公司实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存在的风险
1、本合伙企业的设立尚需注册登记机关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伙企业的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在合伙企业的设
立及运作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
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影响
本次投资将有助于推动公司整合相关资源,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推动业务
发展和技术进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不会产生重大财务
影响。
公司将根据投资基金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未发生在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特此公告。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