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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研精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0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相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
制等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
交易过程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
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客观、公允,体现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
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
该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按此
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交易都是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关
联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等都是遵循当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因此,交易是公允的,
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五、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结合了公司实际和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能很好的体现责、权、利的一致
性,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则,认真地履行
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继续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七、对《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
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八、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认为:

    1、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
在为子公司或者其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陈红香                    肖继辉                   马利军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