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磁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浙江中科
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其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所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严密 楼建伟 韩春燕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