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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磁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楼建伟)2023-04-28  

                           本人作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4次,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了3次。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出
    本年度应         亲        委 托        缺席                                  未
                                                       本年度股东大 席
参加董事会次 自 出 席 出席(次              ( 次                              出席(
                                                    会召开次数(次)      (
数(次)       (次)     )           )                                      次)
                                                                       次)
    4                4         0            0          3                  3       0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
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
为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2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2022年3月11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8月19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2022年12月5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
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3次。
   1、2022年3月1日,在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出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2年8月9日,在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以及2022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出的
议案》。
   3、2022年11月30日,在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下列议
案:
   (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
核查,对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1次。
   1、2022年3月1日,在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下列
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其
薪酬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度,本人除通过出席董事会、股
东大会外,还不定期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
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通过电话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献言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公司内部制度,监督公司对内部治理结构进行自查、评议和整改,促进公司健全法人
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规范公司运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