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0-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
构”)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嘉戎技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对嘉戎技术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13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87,367,080 股变更为 116,497,080 股,其
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3,717,73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20.36%,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92,779,350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79.64%。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305,7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
售股将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五)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
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
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
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
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
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05,7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169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股份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1,305,732 1.12% 1,305,732 0
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 】
本次变动前 1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增减数量 占总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2,754,550 79.62% -1,305,732 91,448,818 78.5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87,367,080 75.00% 0 87,367,08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5,387,470 4.62% -1,305,732 4,081,738 3.50%
【注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
23,742,530 20.38% 1,305,732 25,048,262 21.50%
三、总股本 116,497,080 100.00% 0 116,497,080 100.00%
【注 1】变动前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0 月 12 日。
【注 2】变动前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与发行日存在差异,系已出借且尚未归还
的战略配售股计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
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嘉戎技术
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戎技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
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飞燕 李泽业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