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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戎技术: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之现场检查报告2022-11-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之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嘉戎技术(30114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飞燕                   联系电话:021-5551836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泽业                   联系电话:021-5551866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飞燕、李晨曦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1 月 9 日-1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最新现行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文件;查阅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记录;取得公司
最新组织结构图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
                                                         √
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最新现行的内部审计制度;取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及审计委员
会人员构成情况;查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
部门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相关工作记录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备查文件及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表,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决议文件进行核实比对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最新现行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相关制度;获取公司
最新的关联方清单、往来科目明细,检查关联交易的情况;查阅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相关
的三会文件、合同、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
                                                        √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最新现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的三会文件;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对账单;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报告;查阅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会议决议、信息披露文件
等;查阅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或协议。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
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访谈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财务状况;查阅同行
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访谈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及公
司股东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查阅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最新现行的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与现金分红相关的三会
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一)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DTRO 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
化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同安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塘北路与同翔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B
地块(2018TG02-G 地块)。由于募投项目涉及的膜组件产品品种较多,为更好安排生产经
营计划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募投项目的生产效能,优化生产流程布局,尽早
实现募投项目对公司全体股东的经济价值与投资回报,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
况,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市头
路 98 号,以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部
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场地装
修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人员费用等。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同时受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新冠疫情反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研发中心建设的整体进度略有所放缓。公司根
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经审慎考量,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上述募投
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1 月 30 日延期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运营网络建设项目”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
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办事处及仓库场地的购置/租赁、数
据中心建设、人员工资等。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同时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新冠疫情
反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对办事处及仓库场地的选址等进度未按照原计划进行,从而
导致整个项目的进度延缓。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经审慎考量,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11 月 30 日延期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是公司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
     除上述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外,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发行人
其他前述核查事项存在重大问题。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之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飞燕                     李泽业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