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苑龙)2023-04-26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2 年 1 月开始任职。
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勤勉、诚信、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 2022 年履行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现场及通讯方
式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研究决策事项,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
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类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及事项
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理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同意并予以事
12 日 第一次会议
议案 前认可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2022 年 2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
17 日 第二次会议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 2022 年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同意
2022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26 日 第四次会议 同意
的议案
同意并予以事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前认可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同意
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同意
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同意
动资金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17 日 第五次会议 同意
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
同意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
同意
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2022 年 6 月 第三届董事会 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同意
29 日 第六次会议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
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2022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同意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5 日 第七次会议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各项义务。报告
期内,本人召集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
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各项义务。报告期内,参与了 1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核,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
报送公司董事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利用参加会议的时间与公司
管理层及技术部门进行交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技术骨干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主动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利用自身专业
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
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感谢公司和股东的信任,今后,我将继
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的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
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