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21-12-08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1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8)。经核查,
发现原通知公告文本中的“三、提案编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及“附件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有错误,现对原有
关信息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 √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
金的议案》
3.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
累计投票提案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非独 立 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事(4)人
4.01 选举韩志刚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齐春青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张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单既锦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独立 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2)人
5.01 选举陈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谭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应选非职 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表监事(2)人
6.01 选举薛荣刚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6.02 选举刘德胜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更正后: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 √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
议案》
3.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
累计投票提案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非独 立 董
董事的议案》 事(4)人
4.01 选举韩志刚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齐春青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张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单既锦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独立 董事
事的议案》 (2)人
5.01 选举陈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谭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应选非职 工代
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监事(2)人
6.01 选举薛荣刚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6.02 选举刘德胜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更正前: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49。
2.投票简称:隆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 6,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
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更正后: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49。
2.投票简称:隆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 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
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更正前: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
股份股,兹委托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隆华新材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
资金的议案》
3.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
√
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4.00 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韩志刚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齐春青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张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单既锦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5.00 应选独立董事(2)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5.01 选举陈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谭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6.00 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
代表监事的议案
6.01 选举薛荣刚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6.02 选举刘德胜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
人就投 0 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对
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4、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更正后: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
股份股,兹委托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隆华新材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的议案》
3.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
√
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4.00 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
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韩志刚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齐春青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张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单既锦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5.00 应选独立董事(2)人
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陈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谭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6.00 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01 选举薛荣刚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6.02 选举刘德胜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
人就投 0 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对
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4、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
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