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5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隆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755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093,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2021 年 11 月 10)之日 起 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7 号)同意注册,隆华新材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60,000,018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为 430,000,01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368,065,846 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 85.6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61,934,172 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 14.4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4,093,634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0.9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起上市 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根据公 司《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093,634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0.95%。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755 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 占 总 股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份 序号 限售类型 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 01 网下配售限售 4,093,634 0.95% 4,093,634 0 股份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 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不含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368,065,846 85.60% - 4,093,634 363,972,212 84.64% 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0 0.00% - - 0 0.00% 首发后限售股 4,093,634 0.95% - 4,093,634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360,000,018 83.72% - - 360,000,018 83.72% 首发后可出借限 3,972,194 0.92% - - 3,972,194 0.92%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61,934,172 14.40% 4,093,634 - 66,027,806 15.36% 通股 三、总股本 430,000,018 100% 4,093,634 4,093,634 430,000,018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隆 华新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 定承诺;隆华新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 机构对隆华新材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