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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一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5-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

                                   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一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中一科技拟使用自有
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8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 1,683.7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3.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385.97 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60,325.42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
华明(2022)验字第 61378651-C0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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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0,000 吨高性能电子铜箔
  1                                              43,097.91              43,097.91
                生产建设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79.93               8,479.93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71,577.84              71,577.84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鉴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拟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单项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
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进行
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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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5、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
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
单项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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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
产品,且单项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持续跟踪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
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单项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和生产运营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
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
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并保障投资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收益,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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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
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一科技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本数)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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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逸路                   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