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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一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6-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一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一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8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83.7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63.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385.97 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 260,325.4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8,747.58 万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378651_C01 号
《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0,000 吨高性能电子铜箔
 1                                                      43,097.91                   43,097.91
                 生产建设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79.93                    8,479.93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71,577.84                   71,577.84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预先
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 30,703.30 万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30,703.3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5 月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31 日自有资金已        拟置换金额
                                              资金额
                                                             投入金额
年产 10,000 吨高性能
电子铜箔生产建设项         43,097.91            43,097.91           30,703.30     30,703.30
         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8,479.93          8,479.93                   -                -
        目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                -
         合计              71,577.84            71,577.84           30,703.30     30,703.30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060.55 万元(不含增值税),
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12,298.03 万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
扣除。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910.38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情况

       根据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签署的《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计划将募
集资金分别用于年产 10,000 吨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招股说明书》,为推进募投项目进程并及早产生
效益,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待
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前期投入资金,本次置换与《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
董事表决,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监
事表决,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实施置换的时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湖北中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
明(2022)专字第 61378651_C03 号),认为: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
了 2022 年 5 月 31 日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出具了《湖北中一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2)
专字第 61378651_C03 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逸路                                  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