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30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履历及资料,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聘任人员均具备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汪晓霞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涂毕根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
聘任涂毕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尹心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尹心恒先生不再
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聘任蔡利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宋少军先生不再担任副总
经理职务,公司对其另有任用。上述聘任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 苏灵 王荣进 罗娇
2022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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