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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一科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1150           证券简称:中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安永华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由于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根据
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


                                       1
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
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2 年末拥有合伙人 267 人,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 2022 年末
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2,392 人,从业人员总数 10,620 名,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670 人。

    立信 2022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2022 年度立信为 64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
收费 8.17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裁)事件         裁)金额
                                               尚余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金亚科技、周旭                     1,000 多
  投资者                     2014 年报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辉、立信                           万,在诉
                                                          效判决均已履行
                                               讼过程中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2015 年重
            保千里、东北证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
                             组、2015 年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80 万元    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报、2016 年
            立信等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
                             报
                                                          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

                                           2
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顺利先生于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先后主持华东科技、精测
电子、中央商场、百川能源、明德生物、长江通信、信测标准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近三年签署/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昀先生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参与上市
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先后主持或参与百川能源、葛洲坝等上市公司
的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第三签字注册会计师彭璐先生于 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参与上市
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先后主持或参与烽火通信、葛洲坝等上市公司
的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揭明先生于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参与上市
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先后主持永安药业、国瑞科技、中科通达等上
市公司的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受到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审计范围及合理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3 年

                                     3
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并对 2022 年
度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安永华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
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
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与安永华明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
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安永华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诚
挚的感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程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
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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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要求的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其专业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做了充分的事前审核,因此,对公司聘
任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同意董事会将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
计机构,我们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做了审核,认为
立信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保
证公司的审计工作质量。本次聘任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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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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