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一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雷英)(已离任)2023-04-25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雷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出席 2022 年
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对公司的规范
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
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
于 2022 年度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在 2022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
对公司相关事项依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4 月 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会议相关事项出具
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5 月 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确认 2021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 2022
年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三)2022 年 6 月 1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同时,密切关注外界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022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
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
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各专门委员的职责,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
和建议,推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就 2021 年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2 年薪酬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有效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职责。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
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身份、学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财务报表、财务决算
报告、财务预算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及时、
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
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本人自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
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2 年任职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已届满,自 2022
年 7 月 4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的主要
内容。




                                                         独立董事:雷英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