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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一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1150            证券简称:中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下同)以及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
市场波动的影响。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83.7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3.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75,385.97 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60,325.42 万元。上述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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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全部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378651_C0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
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根据《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10,000 吨高性能电子铜
    1                                         43,097.91         43,097.91
                箔生产建设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79.93           8,479.93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71,577.84         71,577.84


    2、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01,635.57 万元用于建设公司及子公司合计 2.6 万吨产能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1.3 万吨高性能铜箔建设项目       55,900.00          55,900.00
    2     1.3 万吨高性能铜箔建设项目       55,900.00          45,735.57
                合计                       111,800.00         101,635.57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7,839.95 万元,其
中包括理财余额 82,000.00 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
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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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
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
报。

       (二)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主
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单项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
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
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五)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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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不涉及银
行信贷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因此投资的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
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
资。公司将持续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
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运营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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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
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并保障投资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收益,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相对健
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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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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