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2022-08-08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王瑞庆、李雯、李轩作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9 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2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20〕32 号)规定,本人或本公司确认《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与本人或本公司相关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指使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
指使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
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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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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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庆 李 雯 李 轩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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