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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10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2-017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2 年 9 月 17 日以通讯的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 年 9 月 30 日,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王瑞庆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乡支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
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决定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
需资金,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子公司一般账户。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
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以
及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