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天力锂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定期的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沟通访谈等方式,对天力 锂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3,850.00 万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5,033.16 万元(不含税)。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 募集资金的使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143,792.12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772.43 万元,具体如下: 项 目 序号 金 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155,033.1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286.60 1 项 目 序号 金 额(万元)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27,105.52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C2 60,000.00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3 本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 C4 69,900.00 赎回理财产品 C5 13,500.00 利息收入净额 C6 531.39 项目投入 D1=B1+C1 27,392.12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2=C2-C3 60,0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 D3=C4-C5 56,400.00 利息收入净额 D4=B2+C6 531.3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11,772.4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772.43 差异 G=E-F 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州分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力)、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 天力)、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循环)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路 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 2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天力、四川天力、 天力循环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力锂能 53770188000061836 15,183,828.98 焦作人民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 天力锂能 8111101012701523333 536,517.08 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力 1305016119200198630 5,308,685.75 淮北淮海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四川天力 11710078801700002068 95,558,248.67 公司新乡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循环天力 371909278210336 1,137,000.76 分行营业部 合 计 117,724,281.24 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人民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分别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下属支行,其签署的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以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分行的名义对外签署 (三)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银行 理财产品名称 类型 金额(元) 收益起止日期 中信银行股份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 保本浮动收 2022-12-02 至 天力锂能 有限公司新乡 民币结构性存款 35,000,000.00 益、封闭式 2023-1-31 分行 12654 期 东海证券龙盈收益凭 东海证券股份 本金保障性 2022-10-18 至 天力锂能 证 10 月型定制第 1 70,000,000.00 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23-8-15 期 东海证券龙盈收益凭 东海证券股份 本金保障性 2022-10-14 至 天力锂能 证 11 月型定制第 2 79,000,000.00 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23-9-11 期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 中国工商银行 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 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浮动收 2022-10-19 至 安徽天力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00,000,000.00 淮北淮海路支 益型 2023-7-17 -专户型 2022 年第 行 384 期 P 款 3 公司名称 银行 理财产品名称 类型 金额(元) 收益起止日期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安徽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保本保最低 2022-12-5 至 安徽天力 20,000,000.00 省分行淮北分 性存款 收益型 2023-3-7 行 财通证券财赢通系列 本金保障型 财通证券股份 2022-10-25 至 安徽天力 中证 500 指数自动赎 浮动收益凭 30,000,000.00 有限公司 2023-8-24 回 28 号收益凭证 证 财通证券财赢通系列 本金保障型 财通证券股份 2022-10-25 至 安徽天力 中证 500 指数自动赎 浮动收益凭 20,000,000.00 有限公司 2023-8-24 回 29 号收益凭证 证 上海浦东发展 利多多公司添利 保本浮动收 2022-10-26 至 四川天力 银行股份有限 22JG7961 期人民币 100,000,000.00 益型 2023-1-30 公司新乡支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 中原证券股份 中原证券金易 1143 2022-11-4 至 四川天力 本金保障型 30,000,000.00 有限公司 号 182 天收益凭证 2023-5-5 本金保障型 方正证券股份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 2022-10-18 至 天力循环 浮动收益凭 80,000,000.00 有限公司 “金添利”D274 号 2023-4-13 证 合 计 564,000,000.00 三、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及效益情 况详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 计已投入 613.52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613.52 万元。 (三)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1)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 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2)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 亿元投资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同意公司使 4 用超募资金 3.87 亿元投资年产 2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力锂能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新 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 作,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审[2023] 10-14 号)。报 告认为天力锂能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 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 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 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 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力锂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5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 附件 1: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5,033.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105.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392.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和 调整后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超募资金项目投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是否发生 (含部分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向 (1) (2) 重大变化 变更) (3)=(2)/(1) 承诺投资项目 淮北三元正极材 否 62,845.34 62,845.34 489.30 775.90 1.23 2024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料建设项目 新乡三元正极材 否 20,800.32 20,800.32 2,853.57 2,853.57 13.72 2024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料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83,645.66 83,645.66 3,342.87 3,629.47 小计 超募资金项目投 向 年产 2 万吨磷酸 38,732.95 11,872.41 11,872.41 30.65 2023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铁锂项目 年产一万吨电池 20,000.00 11,890.24 11,890.24 59.45 2023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级碳酸锂项目 超募资金项目投 58,732.95 23,762.65 23,762.65 向小计 合 计 83,645.66 142,378.61 27,105.52 27,392.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7 经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 亿元投资年产一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87 亿元投资年 产 2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经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855,954.72 元置换公 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6,135,200.00 元及支付的发行费用 6,720,754.72 元。天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50 号)。 经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6 亿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经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 亿元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5.64 亿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8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凯 马 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