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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农生物: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2-07-05  

                         证券代码:301156             证券简称:美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90 号)同意注册,上海美农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3.4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合计 46,9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40,503.31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2]200Z002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
行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鉴于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饲料相关产品生产项目)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苏州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农”)实施,为规范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
 证券代码:301156                  证券简称:美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公司、苏州美农、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公告日,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专户余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万元)
苏州美农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 509277884175                  0          新建饲料相关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太仓                                   产品生产项目
                    分行
三、本次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美农生物(以下简称“甲方”)、苏州美农(以下简称“乙方”)、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以下简称“丙方”)、中泰证券(以下简称“丁方”)四方
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新建饲料相关产品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
/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
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对甲
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彦栋、嵇志瑶可以随时到丙方
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
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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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
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丙方按月向甲方、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乙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丙方应当及
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丁方更换保荐代
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
要求向甲方、乙方、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
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丁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