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华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华塑科技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与关联方乐清市信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翔电子”)发生关联交易,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
元,公司 2022 年度与信翔电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45.56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冬强、李明星、杨典宣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2 年
交易类 2023 年 截至披露日已
关联人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实际发生金
别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额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
采购 信翔电子 采购线束 150.00 3.54 145.56
价
(三)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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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交易 交易内 实际发 预计 实际发生额占同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额与预计
类别 容 生金额 金额 类业务比例(%) 及索引
金额差异
审议该事项
采购 信翔电子 采购线束 145.56 150.00 6.87 -2.96% 时公司尚未
上市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无
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无
差异的说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乐清市信翔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CNA6K6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虹港北路 245 号
法定代表人:赵肖峰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3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18 年 03 月 20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电子元件及组件、线束、高低压电器及配件、电气
成套设备、五金件、汽车配件、开关、插座、塑料件、模具制造、加工、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乐清市信翔电子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如下:总资产为 1,022.69 万元,净资产为 648.12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
入为 1,153.02 万元,净利润为 43.82 万元。
(三)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乐清市信翔电子有限公司为股东、董事杨典宣女婿实际控制的企业,乐清市
信翔电子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比照关联方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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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履约能力分析
乐清市信翔电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和资
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价格和
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与信翔电子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业务发展和日
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等价有偿、
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
会产生不良影响,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
受劳务合计不超过 150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以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
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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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2023 年度与乐清市信翔电子有限公司所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与信翔电子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
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与信翔电子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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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 玮 何 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0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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