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变化(万股) | 股本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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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 | 2213.52 | 36.89% | 不变 | 流通受限股份 |
2 | 李明星 | 513.99 | 8.57% | 不变 | 流通受限股份 |
3 | 杨冬强 | 513.99 | 8.57% | 不变 | 流通受限股份 |
4 | 杨典宣 | 510.23 | 8.50% | 不变 | 流通受限股份 |
5 | 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5.39 | 4.59% | -24.61 | 流通A股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2.25 | 3.04% | 不变 | 流通受限股份 |
7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 137.63 | 2.29% | -12.36 | 流通A股 |
8 | 陈曦 | 92.62 | 1.54% | -21.61 | 流通A股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38 | 0.54% | 新进 | 流通A股 |
10 | 杭州若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若溪2号城市核心资产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00 | 0.45% | 新进 | 流通A股 |
总计 | 4499.03 | 74.98% | -0.39% |
股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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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冬强和李明星于2020年10月2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于2022年6月22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两人为一致行动人,杨冬强、李明星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分别为8.57%和8.57%。2、杨冬强和杨典宣两人系堂兄弟关系,杨冬强、杨典宣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分别为8.57%和8.50%。3、杨冬强、李明星和杨典宣分别直接持有皮丘拉控股33.41%、33.41%和33.17%的股权,实际控制人杨冬强与李明星共同控制皮丘拉控股,皮丘拉控股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36.89%。4、皮丘拉控股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宁波敦恒,宁波敦恒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3.04%。5、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为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分别为4.59%和2.29%。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
可上市日期 | 股东名称 | 新增可上市股份数量(万股) | 剩余有限售股股份数量(万股) | 限售事情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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