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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唯万密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4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
在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
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预计募集资
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次
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
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
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募集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万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唯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335,016,000.00 元(含本数)。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
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
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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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烨                  黄彩英                 吕永根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