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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唯万密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2022-09-24  

                        证券代码:301161        证券简称:唯万密封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住所、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
型、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住所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123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18.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59,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1,039,403.49 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592943_B01 号的《验资报告》。

    经审验,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9,000 万股增加至
12,0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90,000,000 元变更为 120,000,000 元。

    公司已完成发行并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以工商局变更后最终显示为准)。公司注册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新
区仁庆路 373 号 1 幢”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 6111 号 1 幢 2 层 B216
室”。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上海唯万密
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
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唯万密封科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唯万密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下简称“《公司法》”)、《中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和规范性文件或制度,制订本章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或制
            程。                             度,制订本章程。

 2          第二条 公司于 [ ]年[ ]月[ ]      第二条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经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股3,000万股,于2022年9月14日
            [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

 3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 第四条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
    新区仁庆路373号1幢              东新区龙东大道 6111号 1幢2层
                                    B216室
    邮政编码:201201
                                    邮政编码:201201

4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万元。                 12,000万元。

5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 第 十 七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万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 12,000万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
    股[ ]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普通股12,000万股,其他种类股0
                                 股。

6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    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
    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卖出该股票
                                    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
                                    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7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
    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      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
    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担赔偿责任。

8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工持股计划;
    ……
                                    ……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资产30%的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五)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四)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30%的担保;
     万元以上;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
                                  元以上;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
     保。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9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括以下内容:                括以下内容: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话号码。                     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间及表决程序。

10   第七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七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                           ……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 、合并、
     和清算;                     解散和清算;
     ……                           ……

     第七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第七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享有一票表决权。               有一票表决权。
     ……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       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
     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数。
     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11   第一百〇三条 第一百〇三条董 第一百〇三条 第一百〇三条董
     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等事
                                      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
     项;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     联交易、对外捐赠等的权限,建立
     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
                                      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 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
     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
           审议;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    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但
           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
           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   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    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第一百三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    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
           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      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高级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反
           担赔偿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的规定,或因实质未能忠实履
                                           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
                                           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4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会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会
           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     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
           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    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
           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      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
           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      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财务会计
           告 ,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    报告 。
           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
           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15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聘用取得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聘用符合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      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     聘期1年,可以续聘。
           聘。

16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于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
           效。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