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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唯万密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唯万密封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9-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万密封”、“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唯万密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含本数)10,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类
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签署相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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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
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
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
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
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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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
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
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
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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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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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   璇                王    盼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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