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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能日新: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会生)2022-05-10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谢会生)




        2022年5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6次,实际出席次数6次,不存在

缺席、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等

情形;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列席股东大会1次。


     2021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准时参加公司及董事会

召开的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

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针对公司

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有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本人均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沟通,获取充足的信息,以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二、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履行职

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                                                             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日期                                                               类型

                       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发
                                                                     同意
                       表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发表独立
                                                                     同意
                       意见

                      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
           第一届董事 发表独立意见
2021 年 4
          会第十四次 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20
月2日
          会议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同意
                     意见及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发表独立意见

                       对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2021 年 4            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
          会第一次会                                                 同意
月25日               意见
          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亲自召集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2021年度公司提名新一

届董事工作,代表提名委员会与公司股东提前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多次沟

通协商,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

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

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报审计会计师沟通,就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除了对公司现场检查的工作外,本人也通过

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参与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董事会会议中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

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人力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的同时提高信息披露

质量,高水平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并督促公司加强各项信息披露报告的可读性、

易用性,便于股东了解公司实际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

对于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

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2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

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谢谢!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谢会生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