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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能日新: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5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2-013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雍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出资设立国能日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能智慧能源”,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为准)。国能智慧能源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50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010 万元出资,持有国能
智慧能源 60%的股权。本次投资完成后,国能智慧能源将成为国能日新的控股子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具体磋商、签订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工商变更手续等。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
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
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5,617,456.91 元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