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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7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2-047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鉴于目前北京疫情防控情况及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在原有现场会议的基 础上增
设视频接入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27号金隅智造工厂N6
二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雍正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48,843,02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89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5,029,001 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35.3055%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3 人 , 代 表 股 份
23,814,0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5917%。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029,001股,占上市公司 总 股 份 的
35.305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 东和股
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23,814,0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591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8,189,03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1.55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0.0000%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8 人 , 代 表 股 份
8,189,0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5513%。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843,0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189,03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843,0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189,03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48,843,02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189,03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张蒙律师、孔俊杰律师出席 并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 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