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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2022-10-18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17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6.05 万股限制性
股票。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