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4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国能
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为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雍正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事项,我们认为该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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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顾 科 杨 挺 谢会生
2023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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