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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科)2023-04-12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顾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
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2021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自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仔
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
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
出异议的情况。
   二、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2022年5月9日                                                                   同意
                 第八次会议     6、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第二届董事会   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022年9月29日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2年10月17日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
2022年10月24日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批次)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1、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
  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同时担任审计委
  员会的主任委员。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定期报告等进行
审议。本人作为财务专业人士,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与外部审计机构和公司财
务部门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审计进度,经常性地了解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情况,
有针对性地给予专业建议和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
考核,并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
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
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
的权益。
   3、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2023 年工作计划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
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规范运
作、持续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科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