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日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国能日新募投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73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15.49 万元,扣除承销 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8,840.75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71,174.7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金金额 1 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 22,000.00 22,000.00 2 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 12,500.00 12,500.00 合计 34,500.00 34,5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11.19 万元, 1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项目达到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金额 金额 可使用时间 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 1 22,000.00 10,305.40 46.84% 2024 年 2 月 29 日 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 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 2 12,500.00 4,505.79 36.05% 2024 年 2 月 29 日 品升级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4,500.00 14,811.19 - -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3 - 11,000.00 - - 动资金 合计 34,500.00 - - - 注: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 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 据平台升级项目”、“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部分的 内部结构调整进行确认。 (一)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项目发展阶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设备资源并深 化人才战略,调整募投项目内部人员结构安排,增加产品人员的投入,以期更 好地实现募投项目产品升级、功能拓展及更新迭代等目标并拓宽产品的应用宽 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 的实现。上述调整有利于合理安排并调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从而保障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具体情况 1、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投入募 序号 项目内容 增减金额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设备投资 3,181.75 3,181.75 2,181.75 -1000.00 2 2 数据费用 1,456.40 1,456.40 900.00 -556.40 3 预备费 1,566.00 1,566.00 1,566.00 - 4 研发费用 11,494.37 11,494.37 11,494.37 - 5 铺底流动资金 4,301.48 4,301.48 4,301.48 - 6 实施应用费 - - 1,556.40 1,556.40 合计 22,000.00 22,000.00 22,000.00 - 2、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投入募 序号 项目内容 增减金额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设备投资 1,320.00 1,320.00 1,320.00 - 2 研发费用 9,023.51 9,023.51 6,213.51 -2,810.00 3 铺底流动资金 2,156.49 2,156.49 2,156.49 - 4 实施应用费 - - 2,810.00 2,810.00 合计 12,500.00 12,500.00 12,500.00 - 三、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影响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 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上述调整 募投项目内部结构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调整的议案》,同意并确认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根据当时 3 市场环境、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并确认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调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基于公司实 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并确认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能日新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方 向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能日新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以为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伍俊杰 陈 超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