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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宁维: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3-10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2 月 20 日,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
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
二章公司治理:第二节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
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
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
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和泄露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