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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点天下: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2-08-18  

                        股票简称:易点天下                                  股票代码:301171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asy Click Worldwide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 156 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 C3 栋楼 903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八月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点天下”、“本公司”、

“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

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

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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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

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 证 网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

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中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

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

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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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

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互联网和

相关服务(I64)”,截至 2022 年 8 月 2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7.51 倍。

     截至 2022 年 8 月 2 日(T-4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

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T-4日股票   2021年扣非
                                              2021年扣非后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收盘价    前EPS(元/
  证券简称                                    EPS(元/股,        盈率(倍)-      盈率(倍)-
                    (元/股,     股,人民
                                                人民币)            扣非前           扣非后
                    人民币)        币)
  蓝色光标            5.61        0.2095                0.2631       26.78            21.32
  汇量科技            3.88       -0.1025                -0.0483        -                -
 算数平均值             -            -                     -         26.78            21.3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8 月 2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汇量科技为港股上市公司,收盘价原始货币为港元,财务数据原始货币为美元,换算汇率为 2022 年
8 月 2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美元对人民币 6.74620 元,1 港元对人
民币 0.85939 元;
注 4: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负值影响。


     本次发行价格 18.18 元/股对应的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

后市盈率为 34.23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 27.51 倍,超出幅度为 24.43%;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1.32 倍,超出幅度为

60.55%,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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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

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票数量为 70,892,813 股,

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5.0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

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

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

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

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

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

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

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

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

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第四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

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创新风险

    互联网广告行业系新兴成长型产业,创新的商业模式及技术手段层出不穷。

为了顺应和把握产业发展的浪潮,公司积极尝试新的业务领域和商业模式,同

时不断探索前沿的互联网广告技术,始终保持对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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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度。由于创新性业务和技术具有一定前瞻性和不确定性,受公司技术水平、

运营能力、管理能力、资金实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创新业务和技术

未能适应市场需求或满足客户需要,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如果公司不能及时

根据市场趋势调整战略方向,或将影响公司的长期业务发展,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凭借丰富的客

户资源、全球化的互联网媒体资源以及优质的服务能力获得了市场竞争优势。

但随着互联网广告行业的高速发展以及新的商业模式不断出现,综合型的互联

网广告服务商不断增多,行业竞争或将持续加剧。虽然目前公司业务规模较大、

业务体系健全,但由于移动互联网行业技术发展更新较快,同时互联网广告行

业市场结构复杂,若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制定并实施业务发展规划,始终保持

服务能力及技术水平的竞争优势,则可能丧失前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媒体资源

及服务能力优势,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影响公

司的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

(三)因广告信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互联网广告信息审查制度,广告信息在发

布之前均根据中国广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互联网媒体要求、公司广告审查制

度对投放广告的内容、信息来源、表现形式、是否存在禁止性内容等方面进行

审查,发行人注重核查所投放广告内容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反动、损害国家

尊严或利益等情形,全部通过后方可投放。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且

不同业务模式下发行人与广告主的广告投放分工不同,仍可能存在因少数客户

刻意隐瞒信息或其提供审核的产品素材与广告内容不符等原因导致的广告信息

审核失误,此类因广告主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广告主提供的素材内容等致使广

告投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可能面临因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或其他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而遭受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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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当使用互联网信息的风险

    公司在进行营销推广时,覆盖了大量移动终端和活跃用户。公司需对终端

设备的部分与服务内容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记录与分析,不会收集或存储终端

用户的个人隐私数据,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公司会对用

户信息进行匿名化和去标识化处理,使其无法重新识别个人信息主体。虽然公

司一贯重视信息数据的保护并建立了完善的信息保密制度和操作流程,但在业

务开展过程中,一旦公司员工或数据合作方、客户基于自身原因造成了信息的

不当使用,将会对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造成

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数据资源获取受限和存储安全风险

    公司在进行营销推广时,为有效规划及优化营销推广服务,公司需要收集

和分析相关数据。如果广告主、媒体等合作方禁止或限制公司采集和使用有关

数据,或者公司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出台有关数据保护及隐私的法律法规,则

公司合规风险可能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采用了防火墙、数据加密等技术,以保障数据资源存储、使用的安全

性、可靠性。但如果公司受到互联网上的恶意软件、病毒的影响,或者受到黑

客攻击,将会影响公司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或者导致公司信息数据资源泄露、

损失,从而可能会损害公司的市场声誉,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供应商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作为致力于推进我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互联网营销服务商,与 Google、

Facebook、Twitter、字节跳动、Pinterest 等全球主流互联网媒体或其代理商建立

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但由于全球互联网市场呈现显著的马太效应,头部媒

体用户规模较大、市场份额占比较高,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用户流量采购集中度

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当年总采购额比例分别为

80.76%、90.72%和 94.26%。尽管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规

范制度,恪守与供应商签署的商务协议的相关要求,同时积极开拓市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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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的业务规模,与头部媒体及其代理商保持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但若公

司自身经营管理出现瑕疵,如违反平台规则,发行人存在账号被永久封禁或被

平台取消合作伙伴资格的可能性。公司对直接流量供应商 Google 存在一定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向 Google 直接采购头部媒体流量占报告期各期总流量采购金额

的比例分别为 54.77%、55.42%和 64.38%,占比较高且呈上升趋势。由于公司与

Google 签署的合作协议中存在 Google 终止合作的相关条款,存在被 Google 取

消平台合作资质的可能性,如被 Google 取消合作资质,虽然公司仍可向其他

Google 合作伙伴采购流量,但仍将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若主要供应商/头部媒体流平台变更合作政策,可能导致无法持续采购头部

媒体用户流量,进而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如极端情况下,由于中美

两国政策出现较大变化,致使中资公司不能够采购 Google、Facebook 等美国公

司的流量,则公司亦将不能采购相关流量,进而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8.74%、20.42%和 16.86%。报告期内,

由于我国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市场业务竞争加剧,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且拓展

的部分新客户毛利率相对较低,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 2021 年比 2020 年下降,

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5,573.82 万元、73,732.13 万元和

109,412.4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8.33%、29.75%和 31.95%,应

收账款规模较大。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实力强、信誉好的大型优质客户,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平均超过 90%,且公司已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计

提了充足的坏账准备。但如果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或外部经营环境严重恶

化以致影响偿付能力,则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部分甚至全部无法收回的风险。

(九)新冠病毒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2020 年 1 月以来,国内外先后爆发了新冠病毒疫情。2020 年 3 月公司已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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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现场办公,2020 年营业收入相比 2019 年下降 0.59%,2021 年营业收入相比

2020 年增长了 38.19%。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正常,但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随

着病毒的变异不断出现反复,海外疫情形势仍较为严峻,如果疫情在全球范围

内反弹、加剧、继续蔓延并持续时间较长,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国际贸易摩擦和国际形势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越来越多的国家融入经济

全球化,国际贸易竞争日渐激烈,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增加。公司作为企业国际

化智能营销服务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营销推广服务,经营区域涵盖全球

多个国家和地区。若未来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重大贸易摩擦或争端

或国际形势出现重大紧张局面,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中美两国在经济、科技领域展开了深层次的竞争,中美贸易摩擦

不断升级,全球化进程受阻。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电商类、娱乐类、应用

类等互联网企业,其中电商类占比最大。根据美国自身的生产力结构,在几年

内对生活消费品领域进行深度脱钩的可行性较低,公司来自美国的最主要收入

来源是销售服饰、日用品等轻生活消费品为主的电商客户,相较于高科技核心

领域以及意识形态相关的媒体领域,影响较小。后续若双边关系持续恶化,美

国对我国互联网企业进一步打压,可能导致公司客户尤其是 APP 开发者客户经

营情况恶化以及对外广告投放需求下降,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020 年 6 月 29 日以来,印度电子信息技术部连续多次对拥有中国背景的手

机应用程序采用禁用措施,禁用的 APP 主要为娱乐类、应用类和少量电商类

APP,其中作为广告主与公司进行广告投放业务合作的主要包括 QQ Music、QQ

Player、Shein、Tik Tok、Xender、Bigo Live、UC Browser 等,作为媒体投放平

台与公司进行合作的主要包括 Tik Tok 等。受该政策影响,公司上述客户将不再

在印度地区进行广告投放,另一方面,Tik Tok 等媒体投放平台被禁用,广告主

无法通过上述 APP 在印度地区进行广告推广,也会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一定的

影响。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印度地区收入分别为 12,517.97 万元和 16,405.92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4.38%和增长了 31.06%,其中来自中国客户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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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金额分别为 6,488.39 万元和 6,054.4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和 2021 年主营业务

收入比为 2.62%和 1.77%,对应的毛利金额分别为 970.99 万元和 1,498.92 万元。

若印度政府未来对中国 APP 加大限制,可能对公司在印度地区的营业收入产生

进一步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参见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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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

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

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925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易点天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易点天下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

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易点天下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813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471,885,905 股(每

股面值 1.00 元),其中 70,892,813 股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

称为“易点天下”,证券代码为“30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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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2 年 8 月 19 日

    (三)股票简称:易点天下

    (四)股票代码:301171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71,885,905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5,501,745 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70,892,813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400,993,092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

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

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

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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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

数量为 4,608,932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

的 6.10%,约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0.98%。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
    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股      交易日顺延)
                               (股)          本比例
                 邹小武        119,627,005     25.3508%     2025 年 8 月 19 日
                宁波众点        35,910,000       7.6099%    2025 年 8 月 19 日
                宁波恒盛        22,199,414       4.7044%    2023 年 8 月 19 日
                金星创投        15,069,500       3.1935%    2023 年 8 月 19 日
                 王向阳         13,324,890       2.8238%    2023 年 8 月 19 日
                 孙凤正         13,324,890       2.8238%    2023 年 8 月 19 日
                江诣创投        11,452,120       2.4269%    2023 年 8 月 19 日
                通宸投资        10,382,840       2.2003%    2023 年 8 月 19 日
                华文创投         8,545,550       1.8109%    2023 年 8 月 19 日
                 王一舟          8,326,500       1.7645%    2023 年 8 月 19 日
                 袁晓强          6,666,700       1.4128%    2023 年 8 月 19 日
                  郝超           6,255,200       1.3256%    2023 年 8 月 19 日
 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       庄浩           5,467,800       1.1587%    2023 年 8 月 19 日
     股份
                富易投资         5,210,000       1.1041%    2023 年 8 月 19 日
                 邹园斌          5,141,384       1.0895%    2023 年 8 月 19 日
                杭州基石         4,585,285       0.9717%    2023 年 8 月 19 日
                 金润悦          4,525,000       0.9589%    2023 年 8 月 19 日
                晨溪投资         4,276,620       0.9063%    2023 年 8 月 19 日
                国信投资         4,272,775       0.9055%    2023 年 8 月 19 日
                前海投资         4,272,770       0.9055%    2023 年 8 月 19 日
                金石灏汭         4,020,475       0.8520%    2023 年 8 月 19 日
                济宁基石         3,960,265       0.8392%    2023 年 8 月 19 日
                博创投资         3,682,879       0.7805%    2023 年 8 月 19 日
                  金林           3,645,000       0.7724%    2023 年 8 月 19 日
              高端装备基金       3,546,100       0.7515%    2023 年 8 月 19 日


                                    13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
    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股      交易日顺延)
                               (股)          本比例
                华睿投资         3,500,000       0.7417%    2023 年 8 月 19 日
                金浦文创         3,000,000       0.6357%    2023 年 8 月 19 日
                驰骤投资         2,999,500       0.6356%    2023 年 8 月 19 日
                科讯创投         2,850,000       0.6040%    2023 年 8 月 19 日
               陕文投公司        2,563,660       0.5433%    2023 年 8 月 19 日
                  须聪           2,535,880       0.5374%    2023 年 8 月 19 日
                谷仓创投         1,950,000       0.4132%    2023 年 8 月 19 日
                鑫源投资         1,935,483       0.4102%    2023 年 8 月 19 日
                弘湾资本         1,860,000       0.3942%    2023 年 8 月 19 日
                  姜勇           1,836,879       0.3893%    2023 年 8 月 19 日
                汇智投资         1,775,000       0.3762%    2023 年 8 月 19 日
                 陈文凯          1,772,000       0.3755%    2023 年 8 月 19 日
                 兰向辉          1,771,000       0.3753%    2023 年 8 月 19 日
                中金国联         1,750,000       0.3709%    2023 年 8 月 19 日
                长锋投资         1,748,700       0.3706%    2023 年 8 月 19 日
               陕文投基金        1,709,105       0.3622%    2023 年 8 月 19 日
                  张岳           1,705,000       0.3613%    2023 年 8 月 19 日
                华工投资         1,700,000       0.3603%    2023 年 8 月 19 日
                  孙体           1,644,616       0.3485%    2023 年 8 月 19 日
                 张建捷          1,575,000       0.3338%    2023 年 8 月 19 日
                 陈加军          1,575,000       0.3338%    2023 年 8 月 19 日
                银杉科创         1,515,475       0.3212%    2023 年 8 月 19 日
                  王玮           1,500,000       0.3179%    2023 年 8 月 19 日
                东正投资         1,424,110       0.3018%    2023 年 8 月 19 日
                 张永平          1,420,000       0.3009%    2023 年 8 月 19 日
                华商广告         1,285,714       0.2725%    2023 年 8 月 19 日
                 刘新渭          1,100,000       0.2331%    2023 年 8 月 19 日
                青岛泓石         1,080,000       0.2289%    2023 年 8 月 19 日
                融易创投         1,020,000       0.2162%    2023 年 8 月 19 日
                臻泰创投         1,000,000       0.2119%    2023 年 8 月 19 日
                谷仓健行         1,000,000       0.2119%    2023 年 8 月 19 日



                                    14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
    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股       交易日顺延)
                               (股)         本比例
                  蒋琳            905,000        0.1918%    2023 年 8 月 19 日
                万点投资          900,000        0.1907%    2023 年 8 月 19 日
                力合创投          900,000        0.1907%    2023 年 8 月 19 日
                台州泓石          750,000        0.1589%    2023 年 8 月 19 日
                裕正农业          714,000        0.1513%    2023 年 8 月 19 日
                坚果兄弟          712,120        0.1509%    2023 年 8 月 19 日
                珠海瑞信          675,000        0.1430%    2023 年 8 月 19 日
                朗玛一号          625,000        0.1324%    2023 年 8 月 19 日
                石洋投资          619,000        0.1312%    2023 年 8 月 19 日
                  韩钢            600,000        0.1271%    2023 年 8 月 19 日
                 丁渺淼           555,556        0.1177%    2023 年 8 月 19 日
                维斯塔科          550,000        0.1166%    2023 年 8 月 19 日
                  李捷            500,000        0.1060%    2023 年 8 月 19 日
                 黄雪林           500,000        0.1060%    2023 年 8 月 19 日
                 董旭东           428,000        0.0907%    2023 年 8 月 19 日
                千鑫投资          426,913        0.0905%    2023 年 8 月 19 日
                  曲卉            409,000        0.0867%    2023 年 8 月 19 日
                朗玛四号          375,000        0.0795%    2023 年 8 月 19 日
                佛山瑞信          325,000        0.0689%    2023 年 8 月 19 日
                  陈蓉            280,000        0.0593%    2023 年 8 月 19 日
                 高万平           238,000        0.0504%    2023 年 8 月 19 日
                  陈哲            150,000        0.0318%    2023 年 8 月 19 日
                 白玉龙           100,000        0.0212%    2023 年 8 月 19 日
                 李洪瀚           100,000        0.0212%    2023 年 8 月 19 日
                 朱筠笙            71,400        0.0151%    2023 年 8 月 19 日
                  王平             53,812        0.0114%    2023 年 8 月 19 日
                 王其荣            35,875        0.0076%    2023 年 8 月 19 日
                  莫懿             35,875        0.0076%    2023 年 8 月 19 日
                 高淑芹            21,525        0.0046%    2023 年 8 月 19 日
                 柴培深            20,000        0.0042%    2023 年 8 月 19 日
                  纪翔             10,000        0.0021%    2023 年 8 月 19 日



                                    15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
    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股       交易日顺延)
                                (股)          本比例
                      钱祥丰          5,000        0.0011%    2023 年 8 月 19 日
                       小计     396,384,160     84.0000%              -
                网上发行股份     29,445,500        6.2400%    2022 年 8 月 19 日
 首次公开发    网下无限售股份    41,447,313        8.7833%    2022 年 8 月 19 日
 行网上网下
   发行股份     网下限售股份      4,608,932        0.9767%    2023 年 2 月 19 日
                       小计      75,501,745     16.0000%              -
              合计              471,885,905    100.0000%              -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 21,807.16 万元和 25,059.97 万元,最近两年累

计净利润为 46,867.13 万元。

    公司结合自身状况,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

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根据以上分析,公司满足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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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Easy Click Worldwide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39,638.4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邹小武
        成立日期:                 2005 年 4 月 6 日
                                   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 156 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 C3
        住所:
                                   栋楼 903 室
        邮政编码:                 710077
                                   手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
        经营范围:                 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
                                   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房屋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效果广告服务、品牌广告服务以及头部媒体账户管理服
        主营业务:
                                   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
        所属行业:
                                   订),公司所处行业为“I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联系电话:                 029-85221569
        传真号码:                 029-88248317
        互联网地址:               https://www.eclicktech.com.cn/
        电子信箱:                 ir@yeahmobi.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证券部
        系的部门:
        董事会秘书及联系方式:     王萍,029-8522156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及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及债券

       情况如下:
                                         发行前直接       发行前间    发行前合计    占发行前
序                          任职起止时                                                           持有债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接持股数    持股数量      总股本持
号                              间                                                               券情况
                                           (股)         量(股)      (股)      股比例
               董事长、总    2022.5.5-
1    邹小武                                 119,627,005   3,330,000   122,957,005   31.0197%          -
                 经理        2025.5.5


                                                  17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行前直接   发行前间    发行前合计   占发行前
序                           任职起止时                                                       持有债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接持股数    持股数量     总股本持
号                               间                                                           券情况
                                            (股)     量(股)      (股)     股比例
                董事、财务     2022.5.5-
2    杨晓鸥                                           -           -           -           -        -
                  总监         2025.5.5
                董事、董事     2022.5.5-
3      王萍                                           -           -           -           -        -
                  会秘书       2025.5.5
                               2022.5.5-
4    程华杰        董事                               -           -           -           -        -
                               2025.5.5
                               2022.5.5-
5      俞喆        董事                               -           -           -           -        -
                               2025.5.5
                               2022.5.5-
6      李艳        董事                               -           -           -           -        -
                               2025.5.5
                               2022.5.5-
7      冯辕      独立董事                             -           -           -           -        -
                               2025.5.5
                               2022.5.5-
8    张国昀      独立董事                             -           -           -           -        -
                               2025.5.5
                               2022.5.5-
9      张蒙      独立董事                             -           -           -           -        -
                               2025.5.5
                               2022.5.5-
10   陈文凯 监事会主席                        1,772,000           -   1,772,000    0.4470%         -
                               2025.5.5
                               2022.5.5-
11   周云龙        监事                               -           -           -           -        -
                               2025.5.5
               职工代表监      2022.5.5-
12   李文珠                                           -           -           -           -        -
                     事        2025.5.5
                               2022.5.6-
13     武莹      副总经理                             -           -           -           -        -
                               2025.5.5
                               2022.5.6-
14   王一舟      副总经理                     8,326,500           -   8,326,500    2.1006%         -
                               2025.5.5
         注:邹小武直接持有 119,627,005 股股份,占比为 30.1796%;通过宁波众点持有 3,330,000
         股股份,占比为 0.8401%;合计持有易点天下 122,957,005 股股份,占比为 31.0197%。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邹小武。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邹小
       武直接持有股份公司 119,627,005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18%;同
       时,邹小武通过宁波众点间接持有公司 0.84%的权益。邹小武直接和间接合计
       持有公司 31.02%的权益,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邹小武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18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邹小武,男,198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身份证号码 362424198706******。邹小武赴美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接
触到了互联网营销业务,并尝试创业。凭借着在互联网营销领域的经验和积累,
2011 年邹小武回国创业。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11 月,担任创想网络传媒公司
首席执行官;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1 月,担任 NDP 首席执行官;2015 年 12
月至今,担任易点天下董事长、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邹小武,邹小武直接持有

公司 25.35%的股份,同时通过宁波众点间接持有公司 0.71%的权益,邹小武直

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26.06%的权益,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19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及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396,384,160 股 , 本 次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75,501,745 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16.00%,本次发行

   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1、限售流通股
   邹小武          119,627,005   30.1796%     119,627,005   25.350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宁波众点          35,910,000      9.0594%    35,910,000      7.609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宁波恒盛          22,199,414      5.6005%    22,199,414      4.704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金星创投          15,069,500      3.8017%    15,069,500      3.193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向阳           13,324,890      3.3616%    13,324,890      2.82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孙凤正           13,324,890      3.3616%    13,324,890      2.82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江诣创投          11,452,120      2.8891%    11,452,120      2.426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通宸投资          10,382,840      2.6194%    10,382,840      2.2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华文创投           8,545,550      2.1559%     8,545,550      1.81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一舟            8,326,500      2.1006%     8,326,500      1.764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袁晓强            6,666,700      1.6819%     6,666,700      1.41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郝超             6,255,200      1.5781%     6,255,200      1.325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庄浩             5,467,800      1.3794%     5,467,800      1.158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富易投资           5,210,000      1.3144%     5,210,000      1.104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邹园斌            5,141,384      1.2971%     5,141,384      1.08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杭州基石           4,585,285      1.1568%     4,585,285      0.97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金润悦            4,525,000      1.1416%     4,525,000      0.95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晨溪投资           4,276,620      1.0789%     4,276,620      0.906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国信投资           4,272,775      1.0779%     4,272,775      0.905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前海投资           4,272,770      1.0779%     4,272,770      0.905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0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金石灏汭       4,020,475     1.0143%     4,020,475     0.85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济宁基石       3,960,265     0.9991%     3,960,265     0.839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博创投资       3,682,879     0.9291%     3,682,879     0.78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金林         3,645,000     0.9196%     3,645,000     0.772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高端装备基金     3,546,100     0.8946%     3,546,100     0.751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华睿投资       3,500,000     0.8830%     3,500,000     0.74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金浦文创       3,000,000     0.7568%     3,000,000     0.635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驰骤投资       2,999,500     0.7567%     2,999,500     0.635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科讯创投       2,850,000     0.7190%     2,850,000     0.604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陕文投公司       2,563,660     0.6468%     2,563,660     0.543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须聪         2,535,880     0.6398%     2,535,880     0.537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谷仓创投       1,950,000     0.4919%     1,950,000     0.413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鑫源投资       1,935,483     0.4883%     1,935,483     0.410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弘湾资本       1,860,000     0.4692%     1,860,000     0.394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姜勇         1,836,879     0.4634%     1,836,879     0.38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汇智投资       1,775,000     0.4478%     1,775,000     0.376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文凯         1,772,000     0.4470%     1,772,000     0.375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兰向辉         1,771,000     0.4468%     1,771,000     0.375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中金国联       1,750,000     0.4415%     1,750,000     0.37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长锋投资       1,748,700     0.4412%     1,748,700     0.370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陕文投基金       1,709,105     0.4312%     1,709,105     0.362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岳         1,705,000     0.4301%     1,705,000     0.361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华工投资       1,700,000     0.4289%     1,700,000     0.36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孙体         1,644,616     0.4149%     1,644,616     0.348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建捷         1,575,000     0.3973%     1,575,000     0.33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加军         1,575,000     0.3973%     1,575,000     0.33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银杉科创       1,515,475     0.3823%     1,515,475     0.321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玮         1,500,000     0.3784%     1,500,000     0.317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东正投资       1,424,110     0.3593%     1,424,110     0.301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永平         1,420,000     0.3582%     1,420,000     0.30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华商广告       1,285,714     0.3244%     1,285,714     0.272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新渭         1,100,000     0.2775%     1,100,000     0.233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1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青岛泓石       1,080,000     0.2725%     1,080,000       0.22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融易创投       1,020,000     0.2573%     1,020,000       0.216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臻泰创投       1,000,000     0.2523%     1,000,000       0.211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谷仓健行       1,000,000     0.2523%     1,000,000       0.211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蒋琳          905,000      0.2283%       905,000       0.191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万点投资        900,000      0.2271%       900,000       0.19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力合创投        900,000      0.2271%       900,000       0.19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台州泓石        750,000      0.1892%       750,000       0.15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裕正农业        714,000      0.1801%       714,000       0.151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坚果兄弟        712,120      0.1797%       712,120       0.15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珠海瑞信        675,000      0.1703%       675,000       0.143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朗玛一号        625,000      0.1577%       625,000       0.132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石洋投资        619,000      0.1562%       619,000       0.131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韩钢          600,000      0.1514%       600,000       0.127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丁渺淼          555,556      0.1402%       555,556       0.117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维斯塔科        550,000      0.1388%       550,000       0.116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捷          500,000      0.1261%       500,000       0.106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黄雪林          500,000      0.1261%       500,000       0.106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董旭东          428,000      0.1080%       428,000       0.09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千鑫投资        426,913      0.1077%       426,913       0.09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曲卉          409,000      0.1032%       409,000       0.086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朗玛四号        375,000      0.0946%       375,000       0.07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佛山瑞信        325,000      0.0820%       325,000       0.06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蓉          280,000      0.0706%       280,000       0.05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高万平          238,000      0.0600%       238,000       0.05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哲          150,000      0.0378%       150,000       0.031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白玉龙          100,000      0.0252%       100,000       0.021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洪瀚          100,000      0.0252%       100,000       0.021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筠笙           71,400      0.0180%          71,400     0.015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平           53,812      0.0136%          53,812     0.011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其荣           35,875      0.0091%          35,875     0.007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莫懿           35,875      0.0091%          35,875     0.007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2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高淑芹              21,525       0.0054%               21,525     0.004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柴培深              20,000       0.0050%               20,000     0.004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纪翔               10,000       0.0025%               10,000     0.002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钱祥丰               5,000       0.0013%                5,000     0.001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网下比例限售
                               -            -        4,608,932       0.976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股份
    小计           396,384.16 100.0000%         400,989,785        84.9760%                 -
2、无限售流通股
网下发行无限
                               -            -    41,447,313          8.7833%         无限售期限
  售股份
网上发行股份                   -            -    29,445,500          6.2400%         无限售期限
    小计                       -            -    70,892,813        15.0233%                 -
    合计           396,384.16 100.0000%         471,885,905 100.0000%                       -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 65,355 户,公司前 10 名股东

   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日期
      1           邹小武               119,627,005           25.350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          宁波众点               35,910,000            7.609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3          宁波恒盛               22,199,414            4.704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4          金星创投               15,069,500            3.193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5           王向阳                13,324,890            2.82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6           孙凤正                13,324,890            2.82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7          江诣创投               11,452,120            2.426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8          通宸投资               10,382,840            2.2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          华文创投                8,545,550            1.81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          王一舟                 8,326,500            1.764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七、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形。



                                                     23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八、向其他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或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的情形。




                                 24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 75,501,745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8.18 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

    28.7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7.8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3.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2.97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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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61,156,745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1.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4,345,000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9.00%。

    根据《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011.82081 倍,超

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

份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5,100,500 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46,056,245 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1.00%;网

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9,445,500 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 39.00%。回拨后本次网上

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56204736%,申购倍数为 3,903.12847 倍。

    根据《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29,344,354 股,缴款认购金额

533,480,355.72 元,放弃认购数量为 101,146 股。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股

票数量为 46,056,245 股,缴款认购金额 837,302,534.10 元,放弃认购数量为 0 股。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机构包销,保荐机构包销股份数量

为 101,146 股,包销金额为 1,838,834.28 元,保荐机构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比例约为 0.1340%。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137,262.1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752.78 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

验字第 2201182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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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 17,509.40 万元。发行费

用包括: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增值税,万元)
 保荐承销费                                                       12,825.29
 审计及验资费用                                                    2,085.15
 律师费用                                                          2,107.75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86.79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04.41
                  合计                                            17,509.40


    以上发行费用口径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差异系

四舍五入造成。发行费用与《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费用差异系发行人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承销补充协议,以及根据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印

花税所致。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 2.32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

总额/本次新股发行股数)。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752.78 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6.12 元/股(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55 元/股(以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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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超额配售权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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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公司报告期内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的财务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203850

号)。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

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

(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二、期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详见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

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1196 号”《审阅

报告》。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审阅

报告》全文。

    公司 2022 年 1-3 月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及同期对比情况相关

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财务报

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预计财务数据及同期对比情况相关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期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2022 年上半年财

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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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曲江文创支行、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浐灞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钟楼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西安分行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

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如下:

序号                        监管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创支行   72140078801700001025

  2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浐灞支行       2701043301201000075958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钟楼支行               127905454110118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56010100101172037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8111701012900667656

  6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636000754050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22 年 7 月 28 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

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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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其他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三)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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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联系电话      010-60833268
       传真        010-60836960
    保荐代表人     李亦中、杨腾
      联系人       李占杰、焦大伟、汤颖达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作为易点天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

为,易点天下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易点天下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易

点天下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将对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

保荐代表人李亦中、杨腾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李亦中,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信息传媒行业组执行总经

理,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自保荐制度执行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

项目成员参与了贵州水城矿业集团重组改制项目、中国石油(601857.SH)A 股

IPO 发行项目、中国石化(600028.SH)300 亿分离交易可转债项目、昊华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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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SH)A 股 IPO 项目、上海石化(600688.SH)股权分置改革项目、创

业慧康(300451.SZ)再融资项目等。

    杨腾,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信息传媒行业组高级副总裁,

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自保荐制度执行以来,曾主持或参与过圣邦股

份 (300661.SZ)IPO、 朗 科智能 (300543.SZ)IPO、 大 博医疗 (002901.SZ)

IPO、英利汽车(601279.SH)IPO、冠昊生物(300238.SZ)重大资产重组、中

文传媒(600373.SH)重大资产重组等众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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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小武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

遵守上述承诺。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2 月 19 日,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易点天下的股份。本人

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

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

司股份;(3)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

而终止。

    5、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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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众点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三)公司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恒盛、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王向阳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四)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原董事兼副总经理孙凤正、副总

经理王一舟、监事陈文凯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2 月 19 日,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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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以下规则:

    (1)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

让的其他规定;

    (4)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4、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

而终止。”

(五)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限售安排

    除上述股东需按照承诺情况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外,公司其他股东需根据

《公司法》的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小武承诺: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

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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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

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5、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

进行合理减持,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

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25%;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

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

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

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7、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其不再为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

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 5、6 点的规定;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9、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减持。

    10、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

照相关规定执行。上述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

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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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恒盛和宁波众点,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 5%

以上股东王向阳、孙凤正作出如下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

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

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

进行合理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

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

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

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6、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股份

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 4、5 点的规定;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8、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

相关规定执行。上述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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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

(三)公司副总经理王一舟、监事陈文凯作出如下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

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

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

进行合理减持,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

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25%;并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

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

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

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6、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股份

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 5、6 点的规定;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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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

相关规定执行。上述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终止。”


三、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一直坚持提高营销服务能力,紧跟市场需求,继续在新技术等领域加

大研发投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企业业务技术水平。通过以技术

创新为突破口,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与品质,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以增加公司

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加大市场开拓

    公司将加大现有主营业务和新业务的市场开发力度,不断提升公司市场份

额,开拓新的产品应用领域,寻求更多合作伙伴。

    3、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将不断加强管理运营效率,持续提升营销服务等环节的组织管理水平

和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提高运营效

率和盈利能力。

    4、加强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制定

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和管理,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

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提升募集资金运用

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5、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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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

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建立全面的人力资源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薪酬、福利、长期激励

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

人力资源基础。”

    公司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予以关

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小武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小武作出如下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或控股股东地位,均不

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确认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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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

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

施。”


四、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

因素导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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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上一会计年

度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

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按照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

公司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

“公司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

定股价,公司应当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

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

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

年度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

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单次决议用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

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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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

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

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3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

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

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

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10 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发行人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单次计划用于

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公告日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的 20%;单

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所获现金分红

的 5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增持获得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买入公司股份方式的股价稳定措施,公司时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

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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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

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后 10 个交易日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

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

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为稳定股价而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

额不低于本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津贴总额的 10.00%,单一

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税后薪酬及津贴

总额的 30.00%。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

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

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

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

定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

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

可暂扣控股股东现金分红,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

实施完毕。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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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领薪酬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

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

可将该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后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

总额的 70%予以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

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 年内,若公司新聘任领取薪酬

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四)股价稳定预案的修订权限

    对股价稳定预案的任何修订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股价稳定预案的执行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

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增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 年内,若公司新聘任领取薪酬的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应要求该等新聘任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按届时的股价稳定预案,就其未履行股价稳定方案的约束措施

作出书面承诺。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一)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行为不存在任何涉及

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上市的,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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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小武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行为不存在任何涉

及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上市

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六、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一)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如有权监管部

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

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

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

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

回购价格不低于届时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4、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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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

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

经济损失。

    5、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应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

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

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小武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2、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

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回

购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督促公司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

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启动购回

事项。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购回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已上市的,购回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购回义务触发时

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

的,本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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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人同意发行人自本人违

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留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

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或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者损

失为止。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期间,本人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不得转让。

    4、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

变更、离职、股份变动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

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如有违反,

本人将按照本承诺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

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

通赔偿,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人同意发行人自本人违

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留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

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或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者损

失为止。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期间,本人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不得转让。

    4、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

变更、离职、股份变动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

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如有违反,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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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按照本承诺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中介机构承诺

(一)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

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律师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

实经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如下:

    “本所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报告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

如果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评估机构承诺如下:

    “本机构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

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机构过错致使上

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发行人验资机构承诺如下:

    “本所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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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文

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的,本所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解决与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小武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并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

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

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

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

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

务,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

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

给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

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权且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为止;

    5、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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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小武承诺如下:

    “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
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
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
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
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
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
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
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不利用发行人的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公司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恒盛和宁波众点、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 5%

以上股东孙凤正和王向阳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本人作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的股东,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就减少及规范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的关联交易事项,特此承诺如下:

    本企业/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
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企业/本人以及本企业/本人控制
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企业/本人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
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
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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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
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
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
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
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承诺不利用发行人关联方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利益。”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
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在作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
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
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
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
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
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不利用发行人关
联方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十、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承
诺:

    “1、如因政策调整或应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员工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出现需要补缴之情形,或易点天下及其子公司因未为员
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情形,本人将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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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全额承担公司应补缴的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滞
纳金、罚款等相关费用,并补偿公司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易点天下有权依据本承诺函扣留本人从易点天
下获取的工资、奖金、补贴、股票分红等收入,用以承担本人承诺承担的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兜底责任和义务,并用以补偿易点天下及其子公司因此而遭
受的损失。”


十一、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形的,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

资者公开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发行人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4、自发行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

月内,发行人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

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小武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本人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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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公开道歉;

    2、如违反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

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3、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

人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损失。

    5、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

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

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本人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

资者公开道歉;

    2、如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3、如违反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从公司领取现

金分红或领取薪酬,由公司暂扣并代管,直至按稳定股价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并

实施完毕;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稳定股价方案采取

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不得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

励方案的行权名单;

    4、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5、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

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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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公司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恒盛和宁波众点、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 5%

以上股东孙凤正、王向阳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

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本企业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

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

资者公开道歉;

    2、如违反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

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3、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

有;

    4、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损

失的,本企业/本人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损失。

    5、如果本企业/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本企业/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

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十二、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不存在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主体的情

形,各直接或间接股东作为持股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2、本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

情形,亦不存在任何潜在争议或纠纷。

    3、发行人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4,020,475 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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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发行人股本总数的 1.0143%,其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通过

其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100%持股的二级子公司;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盛敏系发行人股东邹园斌的配偶,盛敏不属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或发行人本次发行的项目经办人员。除上述外,本次发行的中介

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各

直接或间接股东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

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4、本公司的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5、本公司股东不存在涉嫌违规入股、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等情形,亦不

存在违反反洗钱管理、反腐败要求等情形。

    6、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完整披露了本公司历史沿革中曾经存在的股份

代持情况,包括其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

本公司披露股东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7、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本公司提交首发申请前 12 个月内新

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除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

“六、公司股本情况”已披露的情况外,上述新增股东与本公司其他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

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股份代

持情形。

    8、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东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况;本公司已充分

披露了历次主要股东入股的背景和原因、入股形式、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入

股价格、定价依据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充分理由和客观依据。

    9、本公司非自然人股东中涉及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合计 34

名,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六、公司股本情况”披露上述股东的备

案/登记情况,上述股东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了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及/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已纳入金融监管部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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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监管。

    10、本公司及股东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已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


十三、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

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十四、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做出的有关承诺

及相关约束措施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上述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具有合法性、合理性、有效

性。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做出的有关承

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公开承诺内容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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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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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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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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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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