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人作为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现就招股说明书 确认如下: 1、招股说明书中与本人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不存在指使发 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的信息的情形。 2、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谨此确认发行人在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发行人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的情形,并承诺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字: 黄 军 张志刚 吴国忠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