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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祥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21-12-07  

                        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购买有保本约定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单项
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
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万祥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同意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2805 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126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12.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12.2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人民 5,377.1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35.10 万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66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计划募集

                                                     投资额               资金投资额

1       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        100,000.00            21,739.94         21,739.94
        零部件生产项目

2       笔记本电脑外观结构件产业         20,300.27            18,700.27         10,000.00
        化项目

3       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组件加工          6,502.02             6,502.02          6,502.02
        自动化升级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5,193.14


                 合计                   141,802.29            61,942.23         43,435.10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4,5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购买有保本约定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

       4、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公告。

       5、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
宜。

       6、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
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进行管理和使用。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
定变数。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现金管理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公
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
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
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审批通过的额度和期限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
回报,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4,500.00 万元及
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