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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祥科技: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7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祥科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同事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在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
述事项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鹏、高倩、张莉

                                                           2022 年 4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鹏                 张 莉                  高   倩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