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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祥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公司”)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
议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上午 09:15 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1,775,9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41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331,775,9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419%;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
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775,99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775,99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775,99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775,99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775,99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775,99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775,99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775,99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775,99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775,99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775,99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为特
别决议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775,99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年度述职。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万祥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