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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11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
苏州万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相关
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
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军先生、张志刚先生、吴国忠先生、卜树仁
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
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
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
举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对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鹏先生、高倩女士、张莉女士的教育背景、工
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鹏、高倩、张莉

                                                 2022 年 10 月 11 日